近日,河南省学位委员会印发《关于新增郑州健康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及专业的批复》(豫学位〔2026〕8号),同意我校增列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康复治疗学、护理学5个专业增列学士学位授予专业。
此次成功增列学士学位授予单位,是我校办学发展历程中的重要里程碑,标志着我校办学条件、专业建设、人才培养质量得到省级学位主管部门与专家组的充分认可,学校办学层次与内涵建设迈上全新台阶。
下一步,我校将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河南省学士学位授予管理办法》相关要求,进一步健全学士学位管理体系,规范学位授予标准与工作程序,持续强化内涵建设,完善质量保障长效机制,严把人才培养质量关口,不断提升本科教育教学水平,为培养更多高素质医疗卫生健康人才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