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健康学院有着深厚的历史积淀,办学历史源于1984年。在多年的发展进程中,积累了雄厚的办学实力与鲜明的办学特色,在医学教育领域成绩斐然。2025年2月,经教育部批准在原郑州澍青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的基础上成功晋升为本科院校,开启了发展新征程。

学校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成立了校董事会。董事始终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章程开展工作,作为学校的最高决策机构,董事会成员中80%以上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具有丰富的高校教育教学管理经验和社会管理经验,在学校的战略规划、师资队伍建设、学科发展、校园建设等诸多方面发挥了重要的引领与管理作用,为学校的稳步发展筑牢了坚实根基。

首届董事会成员

董事长:王 晨

董 事:王左生、孟献峰、刘国际、张曼平、廖启明、江开春、谷丽娜、王晓华

董事长王晨,教授、硕士生导师、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有20余年的高校教育教学管理经验。

董事会职权

郑州健康学院首届董事会肩负着学院发展的重大使命,拥有以下重要职权:

保障政治方向:积极保障党委的政治核心地位,坚定不移地确立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确保学院在党的领导下,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人事任免权:负责聘任和解聘校长、副校长,以及决定学校教职员工的人员编制、选聘、任用和工资标准,确保学校管理团队和师资队伍的专业性与稳定性。

教职员工管理:决定学校教职员工的人员编制、选聘、任用和工资标准,通过科学合理的人力资源管理,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为学院的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持。

制度建设权:拥有修改学校章程和审定学校规章、制度的权力,以保障学校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适应教育发展的新形势和新要求。

发展规划权:负责制定学校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并审核年度工作总结,为学校的发展指明方向,确保学校各项工作的有序推进。

财务管理权:负责筹集办学经费,审核、决定学校预算、决算,确保学校财务的稳健运行,为学校的发展提供坚实的经济基础。

重大事项决策权: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终止等重大事项,以及涉及学校发展的其他重大决策,确保学校在关键时刻能够做出正确、果断的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