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学工字〔2023〕26号 关于评选2022-2023学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9-13    浏览次数:


 

各系:
  我校2022-2023学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即将展开,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比例
  (一)评选范围
  2021级、2022级全体在校生及班级。
  (二)评选比例
  1.三好学生:按全班人数的30%计算。
  2.优秀学生干部:参评范围包括各班班委、团支部委员、校学生会副部长及以上干部、校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各系学生会主要负责人、总寝室长。评选比例不超过参评范围的30%。
  3.先进班集体:按参评班级的30%计算。
  二、评选条件
  (一)三好学生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政治立场坚定;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质、文明的行为举止,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和社会实践;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本学年各科考试成绩均达到良好以上;积极参加体育锻炼,热爱劳动。
  (二)优秀学生干部
  除具备上述三好学生条件外,还热心社会工作,热情为同学服务,严于律已,努力工作,在同学中具有较高的威信;本学年各科考试成绩均达到合格以上。
  (三)先进班集体
  班委会成员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政治立场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服务学生;班风积极上进、互助友爱、遵纪守法、崇尚科学、热爱集体、朝气蓬勃、文明健康;学风优良、崇尚科学、刻苦学习、奋发向上;能够积极参与校风建设和争做文明先锋活动;保持良好的宿舍卫生环境和个人卫生习惯,积极开展各项体育锻炼活动。
  三、评选程序
  1.9月12日—9月14日:班级负责将本班学生的学习成绩及综合测评成绩导入学工系统,根据评选条件推荐出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名单在班内公示2天,无异议后,组织推荐出的优秀学生干部填报学工系统内的申请信息,并在系统内审核名单,上报至系部评审小组审核。
  2.9月15日—9月18日:系部依据学校相关规定和评选办法进行审核,并评议先进班集体推荐名单,在系部公示2天,无异议后,组织推荐出的先进班集体填报学工系统内的申请信息,并在系统内审核名单,上报至学生处审核。
  3.9月19日—9月22日:学生处对上报名单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将评审结果在校内公示3天;无异议后将评审结果上报校领导审批。
  4.审批结束后,由学生处发文表彰。
  四、奖励办法
  (一)三好学生
  三好学生获得者发放校长奖学金并颁发荣誉证书。
  (二)优秀学生干部
  优秀学生干部获得者发放奖金并颁发荣誉证书。
  同时获得以上两种荣誉者,奖励金额按本人所获较高等级发放。
  (三)先进班集体
  每个先进班集体奖励金额为2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五、评选要求
  各系要严格按照《学生手册》(2021版)中《“三好学生”和校长奖学金评选办法》《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的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评选推荐工作。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人:李昕,联系电话:0371-67673702。


                  
                 2023年9月12日

附:原文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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