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一、学生管理科职能

1.负责抓好学生法治意识教育和安全教育。

2.负责做好学生日常服务管理工作。

3.负责学生证统一发放管理和学生离校手续办理。

4.负责学生退学、转学、休学、外宿的审核、登记、备案等管理工作。

5.负责学生违纪违法的调查处理工作。

6.负责做好与学生家长互动教育及后进学生的转化工作。

7.负责学生其它信息的统计、审核、数据上报等工作。

8.负责1-8号教学楼各教室的管理工作。

9.完成校领导及处领导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二、宿舍管理科职能

学生宿舍是学校对学生进行教育和管理的重要阵地,学生处宿舍管理科是负责全校学生宿舍管理的部门,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1.负责制订学生宿舍管理、工作人员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2.负责学生宿舍的安全、秩序、内务及卫生管理。

3.负责全校学生宿舍的统筹调配及住宿安排工作。

4.积极参与学生的教育工作,与辅导员共同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心理疏导工作及良好品德、行为的养成工作。

5.负责组织开展宿舍文化活动,指导大学生自律委员会的工作。

6.负责各项设施的监管,及时向后勤部门提出维修建议,保证设施完好。

7.完成学生处、学校及职能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职能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是全校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及兵役资助等工作的经办部门。其主要职责为:

1.负责起草全校学生资助各项制度并贯彻执行。

2.组织各系学生资助工作小组对申请资助的学生进行资格初审,建立和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

3.组织、协调做好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组织各系对申请贷款的学生进行资格初审,并对贷款学生进行资格复查确认;建立本校贷款学生的信息管理系统,及时统计并向省资助中心汇报贷款的实际发放情况及贷后管理情况,强化贷后管理,并催收贷款。

4.做好各项奖学金、助学金汇总上报工作;组织各系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集体的评定和管理;对全校奖贷助学金评定工作中反映的问题,负责组织调查及处理。

5.做好学生的诚信教育、感恩教育以及励志教育工作,培养学生还贷诚信意识,建立和完善学生诚信档案。

6.负责应征入伍学生和退役学生学费补偿工作。

7.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思想政治教育科职能

1.在学工部的领导下,负责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2.建立健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加强培训和指导,每年定期举办辅导员培训班及辅导员素质能力大赛活动,提高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的综合素质和工作水平。

3.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理论研究工作。

4.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劳动教育教研室职能

1.制定高校劳动教育计划和政策:负责制定高校劳动教育的整体规划、目标和政策,确保高校劳动教育工作与学校教育教学目标相衔接。

2.组织开展劳动教育活动:组织学生参与各类劳动实践活动,提供学生劳动锻炼的机会,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和团队合作能力。

3.安排劳动教育课程与实践内容:制定劳动教育的课程设置和实践内容,培养学生的实际动手能力,提高学生的劳动技能和职业素养。

4.教材教法研究与开发:负责研究劳动教育教学过程中所使用的教材和教学方法,开发和更新适应新需求的教学资源,提高劳动教育的有效性和实效性。

5.课题研究与项目申报:开展劳动教育相关课题的研究,组织申报各类科研项目,推动劳动教育理论和实践的深入研究。

6.教学指导与培训:为教师提供劳动教育教学的指导和培训,帮助他们提高教学质量和水平,不断创新教学方法和手段。

7.评估和改进劳动教育工作:对劳动教育工作进行评估和改进,不断提升劳动教育的质量和效果。

8.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六、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职能

1.制定学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工作计划。

2.组织学生心理健康测评,建立学生心理档案。

3.开展大学生心理辅导和心理咨询工作。

4.完善心理健康教育五级网络工作体系,并负责对各级网络的培训。

5.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

6.组织和举办“心理健康知识”系列讲座。

7.与相关部门和系部协作,对处于心理危机的学生进行干预。

8.组织开展每年心理健康教育月和心理健康宣传周活动。

9.指导学生社团开展丰富多彩的心理健康活动。

10.利用“澍青心理中心”微信公众号进行心理健康宣传教育工作。

11.进行心理健康教育科研课题研究。

12.指导和督促二级心理辅导站的建设和正常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