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学校公共艺术教育发展规划的制定与实施。
2.承担全校公共艺术课程教学任务,负责公共艺术课程建设工作,及全校公共艺术课程教学日常管理工作。
3.负责全校公共艺术教师师资队伍建设与管理。
4.负责公共艺术教育的科研工作。
5.负责公共艺术教育的档案管理工作。
6.配合开展学校的各类公共艺术活动。
7.配合其他部门组织实施校内外各项艺术活动。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