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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2027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领发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7-17    浏览次数:


    各学院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民政厅 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2027届高效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领发放工作的通知》精神及有关文件规定,为做好我校2027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的申领发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补贴标准及发放原则 

    (一)补贴对象

    毕业学年内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普通高等学校且符合下列任一条件的20272024级全日制在校生,可自愿申请一次性求职补贴:

    1. 来自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其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

    2. 毕业生本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3. 毕业生本人正在享受国家助学贷款资助(集中申领、补充申领补贴时,毕业生需提供2025-2026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合同);

    4. 豫籍毕业生经常驻地乡镇(街道)、社区基层服务平台认定的零就业家庭,其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非豫籍毕业生需提供户口所在地零就业家庭证明);

    5. 经乡镇(街道)或县级民政部门批准,正在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待遇的毕业生。;

    同时符合上述两种及以上类别的毕业生,按其一种类别申报即可,已申请过补贴的学生不得重复申报。

    (二)补贴标准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按每人2000元的标准一次性发放,用于毕业生在求职创业过程中的相关费用补助。

    (三)发放原则

    坚持自愿申请、诚实守信、公平公正、属地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

    二、申领发放程序

    (一)网上申请(7月15日至8月5日)

    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关注“豫见就业”微信小程序或“豫见就业”支付宝小程序、登录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https://hnjy.hrss.henan.gov.cn/jyweb/#/index),注册、登录个人账号(已注册过政务服务网账号可直接登录),进入“就业补助资金—一次性求职补贴”模块,按照系统提示,完整准确填写个人申请信息,上传有关资质证明及相应家庭关系证明材料并签署申请承诺书,点击“提交申请”完成网上申报。因上传材料不清、不全,学校及市级有关部门无法有效核实的,毕业生应在审核期间按照系统反馈的审核意见及时重新上传佐证材料,逾期未申请或未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上传相关佐证材料的视同自愿放弃第一次申请。

    (二)申请材料要求

    1.学籍证明材料(任意一种):

    学生证个人信息页面、学信网学籍页截图(截图需包含个人完整信息必须清晰)。

    2.困难证明材料:

    1)城乡低保家庭:系统核对存在,按系统要求上传材料;系统核对不存在,需上传人工审核表提供低保证明和最新低保金领取待遇凭证或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同等效力证明材料,人工审核表加盖乡镇以上民政部门公章

    2)残疾毕业生:系统核对存在,提交本人残疾人证系统核对不存在,学生本人为残疾人,提交残疾证复印件及加盖当地残联公章的人工审核表;若学生本人有服役经历,提交本人残疾军人证复印件、及有残联或退役军人事务局认定意见并加盖公章的人工审核表。

    3)国家助学贷款:系统校验已获得,提交2025-2026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合同(PDF版或清晰完整截图,显示贷款人姓名、贷款年份、合同编号);系统校验未获得,提交2025-26学年助学贷款合同,及加盖生源地资助中心公章的人工审核表。

    4)零就业家庭:就业信息系统校验存在,按系统要求提交材料;校验不存在,人工审核表加盖乡镇以上人社部门基层服务平台公章,确认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身份有效。家庭证明材料包含毕业生或其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人信息。(非豫籍毕业生需提供户口所在地零就业家庭证明)。

    5)特困人员:系统审核不通过,提供有加盖乡镇或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的人工审核表,人工审核表必须有民政部门出具了明确的申请人困难类型认定意见,并提供有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孤儿证、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待遇证明。(必须是学生本人)。

    3.家庭关系证明材料

    证明家庭父子、母子等存在抚养关系的直系家庭亲属关系户籍材料,比如户口本首页(显示户主),个人本页(显示家庭)。注:若只是家庭父母(或赡养人)残疾但不是贫困家庭的学生不符合申报条件。

    学校审核(7月15日至8月10日)

    学校将通过申报系统(https://hnjy.hrss.henan.gov.cn/jyweb/#/index)逐一对毕业生申请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主要审核内容:一是审核申请毕业生是否属于本校毕业学年内毕业生;二是对于申请类别与佐证材料是否相符。

    )复核及公示(9月10日前完成公示)

    各地人社部门通过河南省“互联网+就业创业”信息系统,对高校初审通过人员进行复核并及时反馈复核结果。高校在信息系统中导出复核通过人员名单,将通过人员名单在本校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补充申领发放

    未在集中申领发放阶段完成申报的困难高校毕业生,参照集中申领流程和标准办理补充申领。线上申报时限为2026年9月1日至2026年9月20日,高校初审截至2026年9月25日,复核、公示工作须于2026年10月31日前完成,全部补贴资金于2026年11月30日前拨付到位。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

    学院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精心组织,稳步实施,宣传发动工作。确保符合条件毕业生应知尽知,帮助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及时享受到补贴。

    (二)严明纪律

    申请人不得是各类在职毕业生。同时因材料不全或信息有误导致补贴不能发放到账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负。对申请求职补贴的毕业生虚报、谎报、信息不实的,应退回补贴资金并由学校将不良记录记入本人档案。对违反规定擅自扩大发放范围,或采取欺骗手段截留、挪用、挤占资金的,要依纪依法处理。

    申请补贴学生务必加入学校2027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QQ群:744213756






    就业指导处(创新创业学院)  

    2026717日       





     附件1 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操作手册.docx

     附件2 2027届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相关问题答复.docx

     附件3 各地市一次性求职补贴负责机构联系方式.docx 

     附件4 各地市民政部门、残联部门联系方式.docx 

     附件5 河南省毕业学年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表(人工审核用).docx

    邮箱:shuqingjy@163.com     电话:0371-67673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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