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为了加强学校电动车安全管理,维护校园交通秩序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二、电动车管理原则
1.电动车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安全第一、规范使用、有序停放”的原则。
2.学校保卫处负责电动车管理的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和协调工作。
三、电动车使用条件
1.电动车必须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具备合法的号牌。
2.在校学生一律禁止将个人电动车骑进校园。
3.电动车使用者必须遵守交通法规,自觉维护校园交通安全。
4.未在学校进行登记的电动车,不得在校内行驶,保卫处将视为无主车辆,进行处理。
5.对于在门口不服从学校管理的,骑电动车闯岗的学生,交由学生处处理。
6.如学生有特殊原因,需要电动车入校的,凭学生处相关手续到保卫处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安全承诺书。
四、电动车登记注册
1.教职工及家属按照学校要求,对经常出入校园的电动车进行登记注册,教职工及家属车辆,由教职工本人到保卫处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2.外来务工人员的电动车由单位负责人经后勤伙食科、校园管理科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到保卫处进行办理。临时入校办事的,电动车一律不得入校。
3.登记注册的电动车信息将纳入学校电动车管理数据库,便于日常管理和查询。
4.禁止教职工和务工人员为其他人员办理电动车手续:一旦发现,教职工全校通报处理,务工人员有相关部门负责处理。
五、电动车停放、充电规定
1.电动车必须在指定的停放区域停放,不得乱停乱放。
2.停放时必须遵守“车头朝外、整齐停放”的原则,不得占用消防通道和公共区域。
3.电动车充电必须在指定的充电区域进行,不得私拉乱接电源;禁止将电瓶拆下带回宿舍或者办公室充电,一经发现按相关规定处理。
4.充电时必须使用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充电器,不得使用非标充电器。
六、电动车安全管理职责
1.学校保卫处负责制定电动车管理制度,组织实施电动车管理工作。
2.学生处、保卫处等部门负责电动车使用的监督检查,维护校园交通安全秩序。
3.教职工和家属、外来务工人员应自觉遵守电动车安全管理规定,共同维护校园交通安全。
4.校内长期不使用的电动车,车辆所有人要保持车辆的清洁;对于长期无人清洁的车辆,视为无主车辆,保卫处一学期清理一次。
七、附则
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学校原有电动车管理制度同时废止。
2.本制度由学校保卫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3.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将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
本次制度的制定,旨在加强学校电动车安全管理,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希望全体教职工及家属、外来务工人员共同努力,遵守校园电动车安全管理规定,共创安全、文明、有序的校园交通环境。
郑州健康学院
保卫处
2025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