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澍青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成立校董事会。董事会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学校章程等规定领导和管理学校。董事会为学校最高决策机构。

第一届董事会成员名单:

王树青 李昊誉 芦义 王永虎 杨秀华 关培英 王左生

董事长:王树青(创办人)

董事会秘书长:王左生

第二届董事会成员名单:

王左生 王左育 王晨 徐玉芳 赵玉荣

董事长:王左生

董事会秘书长:王晨

现任董事会成员名单:

王左生 王 晨 王左育 孟献峰 徐玉芳 江开春 廖启明

现任董事会成员中80%以上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丰富的高校教育教学管理经验和社会管理经验。

董事长王左生,教授,副主任医师,有30余年的临床实践经验和10余年的医学高校管理经验。

执行董事长王晨,教授、硕士生导师、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有多年的高校教育教学管理经验。

董事会有如下职权:

(一)保障党委的政治核心地位,确立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二)聘任和解聘校长、副校长。

(三)决定学校教职员工的人员编制、选聘、任用和工资标准。

(四)修改学校章程和审定学校的规章、制度。

(五)制定学校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审核年度工作总结。

(六)筹集办学经费,审核、决定学校预算、决算。

(七)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终止。

(八)决定其他重大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