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强学校法治工作,全面推进依法治教、依法办学、依法治校,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法治工作意见》(教政法〔2020〕8号)等文件精神,立足事业发展,学校于2021年12月成立法治工作领导小组。法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法治办公室,隶属于党政办公室。
法治办公室负责学校法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
法治办公室作为学校的职能部门,承担法治工作领导小组办事机构相关职责,管理学校法治建设与宣传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1.制度规划: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工作,完善学校治理体系,推进法治工作制度建设。
2.法律审查:对学校的重大决策、文件,会同法律顾问开展合法性审查。
3.合同管理:构建合同管理体系,加强法治审查,完善法律风险防控体系。
4.涉法事务:统筹管理学校涉法事务,处理师生法律申诉,建设师生法律权益救济体系,保障合法权益。
5.法治教育:推动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打造法治文化育人体系。
法治办公室积极探索并建立了各职能部门、院系法治工作联络员制度,在学校法治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工作,真正做到协同工作,全面促进依法治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