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院(部、系):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营造浓厚的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氛围,省教育厅决定在2025年秋季开学之际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周活动,活动沿用“五个一”专项主题。根据教政法〔2025〕507号文件要求,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5年9月22日—26日
二、活动内容
1.开展一次集中培训。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学校领导班子及教师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集中开展一场法治专题培训,集中学习未成年人保护、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等有关要求,进一步提升中小学校长及广大教师的法治意识、规则意识以及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学校教育与日常管理的能力,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教育部将在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以下称“青少年普法网”提供课程资源。(落实部门:法治办、宣传部、学工部、各院系)
2.开展一次专题授课。学校组织开展一次法治讲座,同时鼓励各院系自行开展法治讲座。授课内容应结合近期即将施行的法治宣传教育法,根据大学生身心发展规律、认知特点,聚焦大学生成长需求,以宪法教育为核心,以民法典教育为重点,普及大学生在家庭生活、校园学习、社会活动中所必需的法律知识,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让宪法法治精神浸润学生心灵。(落实部门:法治办、宣传部、学工部、各院系、马克思主义学院)
3.开展一次主题班会。学校要以“守望成长 法治护航”为主题组织召开专题班会。班会内容要贴近学生、贴近实际、贴近生活,通过不同形式引导学生分享身边的法治故事,共同探讨社会主义法治所蕴含的丰富内涵和价值追求,感悟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让学生在互动思辨中强化法治素养,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治观念。(落实部门:法治办、学工部、各院系)
4.开展一次法治实践活动。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协同有关部门,提供法治实践教育资源,支持学校开展法治教育。学校可以通过组织学生走进法院、检察院、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社区等场所开展实地研学,通过沉浸式体验直观感受法律的严肃性与权威性,深化对法治的理解和信仰。(落实部门:法治办、宣传部、各院系)
5.开展一次家长法治课堂。学校要聚焦家校协同育人目标,利用班级微信群,提升家长法治素养、筑牢家校共育防线为核心,通过邀请法学、教育法学等领域专家或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等专业力量,围绕未成年人保护、家庭教育等方面,解读相关法律要求、分析典型案例,传授科学的育人方法,引导家长明确自身的法定职责,教育未成年人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养成守法行为习惯。(落实部门:法治办、宣传部、各院系)
三、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强化政治引领,把法治宣传教育周作为秋季开学法治第一课的重要内容,作为落实教育系统“八五”普法规划的重要任务,高度重视,提前部署,细化责任分工,落实条件保障,确保全部师生参与其中。
二是力求工作实效。各校要合理安排活动时间和内容,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避免增加基层负担。要加强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门,律师协会等社会组织的交流合作,健全工作机制,凝聚工作合力。要及时总结宣传法治宣传教育周的优秀成果、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三是鼓励形式创新。各地各校可结合本地本校特色,积极探索大学生喜闻乐见的法治宣传教育方式和载体,多种形式开展“五个一”专项活动。可以整合相关活动,统筹实施。借助大学生普法网,充分利用好线上数字资源。鼓励有条件的市县统筹组织学生到法治教育实践基地集中开展法治教育。
四、其他事项
活动结束后,请各相关部门于9月27日前,将法治宣传教育周的活动开展情况和典型经验、做法,形成总结材料,连同活动照片打包发送至法治办邮箱。法治办会选取优秀的典型经验和做法,上报至省教育厅。
法治办邮箱:zzsqyzfzb2023@163.com
联系人:万静依 电话:17803998032
附件:《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关于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周活动的通知》(教政法〔2025〕507号)
党政办公室(法治办公室)
202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