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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7年度河南省重点研发专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7-24    作者:郭洁玉     来源: 河南省科技厅    点击: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指示精神,有效衔接中部地区加快崛起、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加强科技赋能“六个强省”建设,提升产业链创新整体效能,助力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根据《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和《河南省省级创新研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将2027年度河南省重点研发专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项目应按照省重点研发专项指南发布的专题进行申报,围绕我省重点领域产业发展,聚焦重点方向,不在指南范围内的项目不予受理。不接受涉密内容项目申报,请作脱密处理。

(二)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年龄不超过60周岁(1966年6月30日后出生),鼓励青年创新人才担任项目负责人;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项目负责人已承担省财政资金支持的科研项目尚未结项或验收的,不得申报。申报同一年度多类计划项目的,根据各类计划项目立项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查重确定。

)各申请单位要强化科研诚信管理,加强科技伦理审查。项目申请单位、参与单位以及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单个项目申请财政支持资金一般不低于100万元。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合作,贯通产学研用,项目申请单位为事业单位的,投入项目研发的自筹资金不低于申请财政资金的1倍。省财政根据项目年度执行计划和经费实际需求分年度拨付支持经费。

)各申请单位应加强项目审核,同一项目已获得省财政资金支持的,严禁重复或变相重复申请专项资金立项支持。同一单位同一研究方向申报项目,限推荐申报1项,鼓励单位内部加强资源整合、形成优势团队。

)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鼓励各地、各部门统筹资源、联动支持,鼓励骨干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联合申报、协同攻关;产业化应用项目原则上应由企业牵头申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牵头申报的须有企业参与。

二、申报程序

(一)用户注册。个人(申报人)用户须在河南政务服务网(http://www.hnzwfw.gov.cn)注册并实名认证后,才能登录系统,已完成注册和认证的用户仍使用原账号。

(二)单位信息填报。申报单位基本信息统一由科研与学科处在提交本单位项目之前填写或更新完善,单位所有申报人均能及时共享显示,不需单独、重复填报。

(三)项目信息填报。项目申报人按照指南要求,使用个人账号登录“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http://xm.hnkjt.gov.cn/)”填写项目申报书及预算申报书,完成后提交。

(四)项目申请人完成系统填报后,须导出申请书,将申请书第二、三、四、五、六部分以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三份,每份首页均标注课题名称。由学院审核汇总后统一报送。

三、受理时间

个人在线填报、提交申请材料的时间截至2026年824日;各学院请于9月211:00前将申报书及审核汇总表报送至科研与学科处608室请各项目申请人、各学院严格按照时间要求进行填报、提交、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请项目申报人如实填写项目申报内容,确认提交前可以多次修改保存;科研与学科处审核期间退回修改的项目可以再次提交。学院对所推荐项目的真实性等负责。

参照往年情况,最后时段登录用户过多可能影响项目提交,请各单位及项目申请人及早填报、提交。

联系人:郭老师

联系电话:67673742


附件:1.2027年度河南省重点研发专项项目申报指南

2.学院审核汇总表




                                         科研与学科处

                                         2026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