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河南省学士学位授予管理办法》及《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资格评审指标体系》等要求,我校经校内、校外两轮专家评审,认真总结专家意见并改进调整相关工作流程后,相关申请材料已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我校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资格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拟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
康复治疗学、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护理学。
二、公示期限
2026年1月9日至2026年1月14日。
三、异议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如对上述拟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资格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及联系方式,以便核查。
联系人:申军凯 联系电话:67673967
特此公示。
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