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

通知

当前位置: 部门首页 >> 工作动态 >> 通知 >> 正文

关于组织申报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2025年度专项课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9-23    作者:周荣洁     来源: 科研处    点击:

各相关部门: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2025年度专项课题的通知》(教办教科〔2025〕243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对接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任务,聚焦河南基础教育改革实际问题,突出时代性、问题导向与创新性,产出高水平特色科研成果,发挥教育科研支撑引领作用。

(二)研究需兼顾实践与决策,围绕省教育厅中心工作,既探索改革科学路径、形成可推广实践经验,又针对难点堵点开展深度研究,为教育行政部门政策制定与管理优化提供精准决策参考,实现科研成果与实践、政策有效衔接。

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专项课题旨在破解高中改革难点重点问题,优化学校布局,促进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多样化发展,扩大优质高中教育资源,探索开展以科学教育为特色普通高中建设,培育综合高中,加快推动县域普通高中建设,提升高中学校教育教学水平。

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专项课题对应河南省“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提出的目标要求、任务举措,加快健全特殊教育体系,提升特殊教育普及水平力度,完善特殊教育条件保障,全面提高残疾人受教育的质量。

省名师培育工程专项课题依据我省新时代教师人才队伍建设总体要求,重点加强教育家精神弘扬践行、教师人才专业发展规律、培育支持体系、示范引领机制、数字赋能等方面的研究,推动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中小学科学教育专项课题旨在落实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化改革,聚焦提升学生科学素养,激发学生好奇心、想象力、探求欲和科技报国的远大志向,助力推动全省中小学科学教育水平整体提升。

校外教育培训管理专项课题旨在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双减”工作目标任务,转变教育观念,加强监督执法,规范校外教育培训,提高校外教育培训质量。

(三)申报省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应参考课题指南(见附件1)自拟题目,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

(四)省教育科学规划2025年度专项课题自立项之日起1-2年内完成研究任务。

二、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申报人(主持人)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较高的政治素养;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者,须有2名副高级以上(含)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在职在岗,能够正常履行专业技术及相关职责。

(二)申报对象: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专项申报对象为我省普通高中教师、教育教学研究机构人员,设有教育学相关专业的普通本科高校教师及研究人员;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专项申报对象为我省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教育教学研究机构人员,设有特殊教育相关专业的高校教师及研究人员;省名师培育工程专项申报对象限于2025年度河南省中小学幼儿园名师培育对象(2025年度“国培计划”专题培训项目省级名师培育对象和中原名师工作室省级名师培育对象);中小学科学教育专项课题申报对象为我省中小学科学类教师、教育教学研究机构人员和相关高等学校研究人员;校外教育培训管理专项课题申报对象为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教育教学研究机构、大中小学校相关专业教师及研究人员。

(三)申报要求: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主持人)本年度只能申报1项专项课题;课题组成员本年度只能参与1项专项课题的研究,不能交叉申报。

作为主持人或课题组成员已参与省教育科学规划本年度其他课题(一般课题、重点课题、重大招标课题,下同)的,不能申报本年度专项课题;已主持或参与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未结项者不能申报;承担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撤项不满三年的课题主持人不得申报;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作为课题主持人申报。

三、申报要求

2025年专项课题申报不限额。

(一)网上申报。“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的“课题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申请人可通过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与评估院网站(http://www.hnedur.cn)访问平台,平台将于2025年10月12日24时上线开放,逾期系统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二)课题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填写《课题申请书》,加盖单位公章后,全文扫描在一个文档中,跟PDF版本的《设计论证活页》一起提交到平台上。

四、课题管理

(一)课题申请人(主持人)须如实填写申请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积极履行申报承诺,具体负责课题研究计划的制定和实施,保证研究成果的质量。

(二)通过资格审核的申报课题由省教科规划办组织评审,获准立项后不得变更课题名称、承担单位和课题主持人。因不可抗力致使课题研究无法进行者,省教科规划办将作撤项处理。

(三)课题研究最终成果由省教科规划办组织鉴定,鉴定通过者予以结项并公布。课题结项须提交的成果材料主要包括:课题研究报告(不少于2万字),相关工作改革发展建议(2000字左右)。课题研究的阶段性成果、最终成果如有发表或出版,须注明“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2025年度专项课题‘课题名称’成果+课题批准号”字样。

五、材料提交

(一)纸质材料:以各院(部、系)为单位将1份纸质申报书、院(部、系)课题申报审核意见表(附件4),于2025年10月9日至10日16:00前报送至科研与学科处608室。

(二)电子材料:以各院(部、系)为单位将专项课题申报汇总表(附件5),于2025年10月15日12:00前发送至邮箱:zzsqyxgdzkxxkyz@zzsqmc.edu.cn,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院(部、系)—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2025年度专项课题申报汇总表”。

六、相关要求

为进一步提升课题申报质量,确保申报流程规范有序,各相关主体须按以下要求落实责任:

项目负责人自查:在提交申报材料前,须对照课题申报通知及相关标准,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重点核查材料完整性(如附件是否齐全、表格填写是否完整)、内容合规性(如研究方向是否符合申报范围、表述是否准确规范)、数据真实性(如引用数据是否可靠、成果信息是否属实),确保材料完全符合申报基础要求(自查要求见附件6);

院(部、系)审核:各院(部、系)需切实履行属地审核职责,组织专人对所辖项目的申报材料进行逐层把关、细致审核,重点校验材料与申报要求的匹配度,及时发现并督促整改不合规问题,从源头提升申报材料质量;

科研处核查与处置:科研处将依据课题申报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最终合规性核查。若材料存在不符合申报要求、审核流程未落实或关键信息缺失等情况,科研处有权予以拒收,由此产生的申报延误等后果由项目负责人及所属院(部、系)自行承担。

联系人:郭老师 周老师

联系电话:67673742

 

附件:1.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2025年度专项课题指南

     2.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2025年度专项课题申请书

     3.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设计论证活页

     4.院(部、系)课题申报审核意见表

     5.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2025年度专项课题申报汇总表

     6.科研项目申报书核心自查要点

 

 

 

科研与学科处 

2025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