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学术论文查新流程,确保查新工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经科研处研究决定,现将《教育部与科技部认证查新机构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录》内所列查新机构均经过教育部与科技部严格认证,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准和服务质量,建议大家在进行科研论文查新时优先选用。
二、请各部门组织教师认真学习《目录》,了解查新机构的服务范围、工作流程及收费标准等信息,合理选择查新机构。
三、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联系科研处进行咨询。
附件:教育部与科技部认证查新机构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