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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教育系实训室使用规章制度

    发布日期:2023-10-18    浏览次数:

    为了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充分发挥实训室的作用,确保教学和学习工作的有序进行,使实训室的管理规范化,特制定如下使用管理制度:

    一、学生进入实训室应保持安静,认真听讲,不准大声喧哗打闹。

    二、学生进入实训室,首先检查室内设备是否损坏,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使用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准随意操作。

    三、爱护室内设备,不得私自挪动,拆卸,安装,调换或借出实训室内设备;不准在桌凳上、实训器材上刻画、写字以及其他破坏。因故造成设备损害的,要追究使用人责任,情节严重者要相应赔偿。

    四、保持室内清洁,严禁吸烟,禁止将水杯、饮料、食品、口香糖等与教学无关的用品带入室内,不准随地吐痰,乱丢纸屑。下课后务必将自己的座位垃圾清除干净。

    五、保证实训室的安全,切实做好实训室的防盗、防火、防水、防尘、防晒工作。禁止在实训室内存放贵重物品,丢失自负。严禁在实训室内使用电器和私拉电源。

    六、练习结束后,应整理好实训室物品、关好窗户、锁好门,关闭电源。

    七、不得私配实训室钥匙或把钥匙转借他人,任何人

    八、未经同意,与专业学习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实训室,更不得擅自动用任何教学设备。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由教育系负责解释。


    终审:王利方

    学校地址:郑州市二七区公明路6号 邮编:450064  邮箱:shuqingzb@163.com

    联系电话:0371-67673660 / 0371-67673770(综合教学楼303/309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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