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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检查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26-05-15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院(部、系):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科技函〔2026〕209号)要求,深刻吸取近期实验室安全事故教训,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保障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现就组织开展我校实验(实训)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郑州校本部及修武实训基地各院(部、系)的实验(实训)室,全覆盖各类风险点与危险源。

二、检查时间

院(部、系)自查时间:2026年5月11日-5月13日

校级复查时间:2026年5月14日下午14:30-16:00,郑州校本部与修武实训基地同步开展。

三、检查内容

各院(部、系)须严格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6年)》逐项核查、逐条落实,确保排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盲区,并将自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整改情况逐一填入《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

教务处将组织专人对各院(部、系)实验(实训)室开展专项复查,重点核查各单位自查开展情况、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及闭环管理成效。

四、工作要求

1.各院(部、系)要高度重视实验(实训)室安全检查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全面自查,切实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早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对排查出的隐患,能够当场整改的必须立即整改到位;不能当场整改的,要制定详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员和完成时限,确保隐患整改闭环管理。

2.对于自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风险点,无论是否已当场整改,均须如实完整填入《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并在5月14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ysglzx1984@163.com。

 

附件:1.《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等学校实验室安 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科技函〔2026〕209号)

2.《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6年)》

3.《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

 

 

 

教务处

2026年5月11日

办公地址:行政楼二楼办公室

值班电话:0371-67673862      邮箱:jwczhb@zzsqm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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