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单位、各院(部、系):
为执行学校《关于财务预算和执行管理的规定》等文件要求,做好学校预算编制工作,优化资金配置,保障重点项目实施,提升教学科研条件与行政办公保障水平,现启动2026年度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办公设备、实验实训耗材购置计划,以及教学项目与信息化项目建设计划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范围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二、申报购置(建设)类别
(一)仪器设备类
1.教学科研仪器设备:以更新补充为主,重点解决因设备缺漏、自然损坏、报废、专业调整或招生规模扩大等原因造成的实验(实训)条件不足问题。
2.行政办公设备:按照学校《办公设备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执行,对符合配备条件的设备进行新增或更新。
(二)教学及信息化项目建设类
1.教学项目:包括实验(实训)室提质升级改造、新增建设实验实训项目、已获批省部级平台必建项目及其他教学相关项目。
2.信息化项目:包括基础网络改造、网络安全、数据中心、智慧校园平台、业务系统建设等。
(三)耗材购置申报
实验(实训)教学耗材:依据人才培养方案中实验(实训)教学必需耗材及常规技能竞赛所需物资。
三、申报要求
(一)行政办公类设备
1. 严格遵循学校办公设备配备标准与管理规定。
2. 设备申报须落实到具体使用人,杜绝重复申报和超标配置。
(二)教学科研仪器设备
1. 设备购置应遵循“集中投入、重点建设、项目优先”原则。
2. 各院(部、系)申报的教学仪器设备更新预算不超过本单位教科研仪器设备及教学项目总预算的30%;教学项目建设预算不低于总预算的70%。
3. 单价≥10万元(或成套总价≥10万元)的仪器设备(含软件系统),须提交购置计划并填写《大型仪器设备购置论证报告》(附件2)。使用条件不具备的,不予或暂缓购置。
(三)教学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
1. 教学项目应立足整体建设,内容涵盖建设必要性、选址、目标、设备清单与预算等。
2. 坚持“有目标、有人、有场地、有管理”的“四有”前提,确保基础实验室建设与学科专业发展规划、人才培养方案“两个一致”。
3. 信息化项目须符合学校智慧校园建设总体规划。
4. 各单位应科学规划项目,明确项目负责人。项目申报前须完成可行性论证,并填写《项目建设可行性论证报告》(附件1)。
四、其他说明
1. 教务处将汇总各单位申报计划,组织校级论证。经论证通过的计划,执行中原则上不得变更。实验室建设项目应于2026年6月30日前完成建设研讨,并于暑期实施完毕。
2.凡是未列入年度购置计划的仪器设备、耗材以及项目,原则上本年度不予安排。
3.请各单位负责人结合本单位人才培养方案及专业(单位)发展规划,把关落实、充分调研论证、优化整合、确保计划项目的严肃性和可行性,合理计划本单位的购置计划申报工作。
五、申报材料及提交方式
(一)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及办公设备购置与更新计划填报附件3,涉及大型仪器设备(软件系统)的须同时填报附件2。
(二)教学项目及信息化项目建设填报附件1、附件4。
(三)实验实训耗材购置计划填报附件5。
请各单位将纸质版材料经负责人签字确认盖章后,统一报送至教务处赵慧君老师处(行政楼223办公室)。电子版同步发送至指定邮箱。(zhaohuijun2013@163.com)上报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5日12:00前。
附件:
1.教学及信息化项目建设可行性论证报告
2.大型仪器设备(含软件系统)购置论证报告
3.各单位设备购置和设备更新计划填报表
4.各单位教学项目建设和信息化项目建设汇总表
5.各教学单位实验实训耗材购置计划。
教务处
202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