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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健康学院关于认定校内共享实验(实训)室的通知
日期: 2025-10-27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院(部、系):

为整合校内实验(实训)资源,提高资源利用率,促进实践教学与科研协同发展,经学校研究决定,拟认定一批共享实验(实训)室,用于满足跨专业、跨学科课程的实操需求,提升资源利用率。同时为校内教师生提供共享仪器设备与实验空间,用于教师开展实验教学方法改革、实训课程设计的实践探索,提升教师实验(实训)教学能力。

本次认定的共享实验(实训)室在资源条件、管理水平、共享服务及安全保障等方面,具备为全校师生提供优质实验(实训)服务的能力。希望该批认定的实验(实训)室,持续完善管理机制,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不断拓展共享服务范围,进一步提升资源使用效益,在教学、科研、创新创业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共享实验(实训)室的管理遵照《郑州健康学院实验(实训)室管理办法》、《郑州健康学院共享实验(实训)室管理实施细则》执行,学校也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共享实验(实训)室给予政策支持和经费保障,并定期开展检查与评估,确保其高效运行。

 

附件1:郑州健康学院校内共享实验(实训)室认定名单

附件2:郑州健康学院实验(实训)室管理办法

附件3:郑州健康学院共享实验(实训)室管理实施细则




郑州健康学院

2025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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