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确保教学与科研活动的顺利进行,保障教师生的人身安全与健康,根据我校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规定,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年)》文件内容,教务处拟于近期开展期中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自查自纠时间:2024年11月21日-26日。请各教学单位实验室安全相关负责人根据实验室安全隐患台账,将已列清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进行复查,新排查出的隐患问题及时登记在册。可以自行整改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做好整改记录;短期内无法整改的,提出整改建议和措施。
2.组织检查时间:2024年11月27日上午9:00--11:00,郑州校区与修武实训基地同步进行。
3.落实整改时间:检查结束后,需要整改的教学单位,自接收到整改通知书起,在12月15日前根据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措施并落实,学校将跟踪整改落实情况。
二、检查工作人员:
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成员、保卫处、后勤处相关领导以及工作人员,教学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小组领导以及成员。
三、重点检查内容:
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年)》(附件)文件,本次检查重点包含以下项目:
1.实验室安全相关责任体系建设、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建设、管理队伍建设以及安全责任书签订情况等。
2.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开展情况以及培训记录情况。
3.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安全检查制度的制定以及实验室日常安全检查开展情况。
4.使用危化品和高危高压设备的教学单位,其所使用危险源的分布、台账记录和责任管理的完善度、存放以及使用的规范度。
5.实训室内实训物品以及设备的存放、使用记录登记情况。
6.实验室日常运行和管理情况:实验课上课情况登记、值日台账、环境卫生以及大型仪器设备使用记录、维护记录等。
7.各实验室应急消防设备配备维护情况、紧急逃生疏散通道以及水电气运行状况。
四、工作要求:
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此次期中安全检查工作,认真自纠自查,确保检查工作全面、细致、不留死角。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单位要即时行动,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确保实验实训室环境持续改善。
教务处
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