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规范新学期教学秩序,夯实教学管理基础,排查化解教学工作各类问题隐患,确保本学期教学工作顺利开局、稳步推进,现将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请各部门遵照执行。
一、检查对象与时间安排
本次检查实行各教学单位自查、学校抽查两级检查机制,分年级分段开展,具体安排如下:
(一)2025级各专业(2026年8月26日—9月11日)
1.自查阶段(8月26—9月3日):各教学单位组织开展全面自查,逐项落实检查内容,梳理问题,建立台账,立行立改。
2.校级抽查阶段(9月3—9月11日):教务处联合相关部门开展随机抽查,核验自查整改成效。
(二)2026级各专业(2026年9月3日—9月25日)
1.自查阶段(9月3—9月21日):各教学单位组织开展全面自查,逐项落实检查内容,梳理问题,建立台账,立行立改。
2.校级抽查阶段(9月21—9月25日):教务处联合相关部门开展随机抽查,核验自查整改成效。
二、检查内容
1.教学基本资料准备情况(含教材、教学大纲、教案、课件、教学日历、实践环节教学计划和方案等)及人才培养方案执行情况;
2.教师到位、学生出勤、教材到位、教学任务等落实情况;
3.实验器材、信息化教学设备等教学辅助设施的就绪情况;
4.补考工作安排及上学期期末考试试卷收档情况;
5.对上学期开展的各种教学评价报告反馈问题的改进措施制定情况;
6.本学期教研活动、集体备课、预试讲、教学观摩、师生座谈等计划制定情况;
7.其他教学准备情况。
三、检查方式与材料报送要求
(一)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以各教学单位自查为主,学校随机抽查为辅。各教学单位须组织教研室、全体任课教师按要求进行逐项检查并认真填写教学检查总结表。
(二)材料报送要求
各教学单位须认真填报《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期初教学检查总结表》(见附件),统一以部门为单位报送。
1.报送形式:纸质版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报送至行政楼518室(教学评估与质量评价中心);电子版同步发送至指定邮箱:1878685807@qq.com。
2.报送时限:2025级相关材料于2026年9月11日17:00前完成报送;2026级相关材料于2026年9月25日17:00前完成报送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黄老师 朱老师
联系电话:67673792
附件: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期初教学检查总结表
教务处
2026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