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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交流与继续教育学院工作职责

发布日期:2022-03-21    点击:

国际交流与继续教育学院工作职责

国际交流与继续教育学院是学校中外合作办学、来华留学生和继续教育教学与管理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根据国家外事管理办法、高等教育相关法规以及学校的办学目标,通过积极搭建全方位的国际交流和合作平台,推动学校国际化办学水平的提升;通过积极开展多渠道、多层次成人学历教育和非学历继续教育,落实国家继续教育政策。

主要职能包括: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国际教育的方针、政策和制度。研究制定与组织实施学院合作办学与相关国际交流工作计划、国际教育工作要点和国际教育教学工作改革方案;制定继续教育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

2.负责中外合作项目、留学生项目等国际教育项目的论证、申请、报批、组织实施;

3.负责学院的各类学生招生宣传、教学、学生管理、学生升学和就业指导等工作;

4.负责并协调相关部门,遴选、认定与落实国际教育项目的任课教师和教材选用;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国际教育项目的师资队伍建设、课程建设、专业设置、专业建设等教学质量保障工作;

5.负责制定国际教育项目教学活动、学术活动所需外籍教师、外国专家等外籍人员的聘请计划与方案,并报学校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审核与安排;

6.协助相关部门进行国际教育项目的教学质量评价与监控工作;

7.负责国际教育项目学生出国前语言培训、留学生语言培训等工作;

8.配合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办理国际教育项目学生签证手续和留学生出入境手续工作;

9.负责学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非学历继续教育的规范管理;

10.负责与其他院校等签订学历继续教育合作协议;

11.按照国家政策和学校相关规定,积极拓展业务合作,促进强强联合,合理设置校外合作机构,并按照程序、标准进行合作单位的考察、审批,签订协议并严格执行协议条款;

12.完成学校党委和行政交办的其他业务。